江苏省民政厅通报6起全省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例

[百科] 时间:2026-07-12 13:15:13 来源:游闲公子网 作者:休闲 点击:123次

江苏省民政厅通报6起全省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例

2026年07月11日08:1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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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江苏省民政厅网站消息,江苏近年来,省民省性社江苏省社会组织在业务经济发展、政厅组织参与乡村振兴、通报助力稳岗就业、起全革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彰显担当作为。违法违规但与此同时,案例也有少部分社会组织法治观念淡薄,江苏内部治理失序,省民省性社超业务范围活动,政厅组织甚至借公益之名行违规之实,通报损害了社会组织公信力。起全为强化警示效应,违法违规现公布6起全省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例。案例

案例一:江苏省某关爱协会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

江苏省某关爱协会2024年度不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且未按期换届,江苏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该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:江苏省某农业促进会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

江苏省某农业促进会因不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,2021年度已被江苏省民政厅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此后,该促进会仍然不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且未按期换届,再次违反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该促进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三:江苏某公益基金会违规借款案

江苏某公益基金会2023年以来多次向关联方公司给予借款,截至2024年末累计借款近526万元。该基金会的行为违反了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和《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《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、第十九条的规定,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该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四:江苏某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违规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案

江苏某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将某公司应付关联方的100万元非公益项目合作资金,通过基金会账户接收作为捐赠收入,并转给该关联方,同时向该公司开具100万元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。该基金会的行为违反了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该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五:南京某公益慈善基金会未按照规定实现公益事业支出额度

南京某公益慈善基金会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实现公益事业支出额度,违反了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该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六:江苏省某书画院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

江苏省某书画院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参加民办非公司单位年度检查且未按期换届,经督促仍未整改,违反了《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和《民办非公司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依据《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民办非公司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该书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
(责编:张妍、吴纪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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